1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,強制報廢機動車;
2、對機動車駕駛人,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除此之外,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,對該機動車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理。
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,根據(jù)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,規(guī)定不同的報廢標準。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。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。報廢的大型客、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(jiān)督下解體。